【摘要】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組合式圍棋具,與現(xiàn)有圍棋 具相比,其結構更新緊湊,便于保管,使用方便,尤為 突出的是棋下完后,收子特別方便。【專利類型】實用新型【申請人】劉炳忠【申請人類型】個人【申請人地址】336000江西省宜春市橡膠廠【申請人
【摘要】 本發(fā)明涉及一種果品的制作方法,特別是涉及一 種夾香心干制果品的制作方法。本發(fā)明是將挑選干 凈的大棗(或山楂)去核后嵌入花生米、核桃仁等香 心,然后放入烘爐中烘烤后而成。用本發(fā)明既使大棗 (或山楂)具有焦、脆、甜、香的特點,而且又具有大棗 (山楂)特殊的補益功能。 【專利類型】發(fā)明申請 【申請人】鄭州市新鄭縣食用菌罐頭廠 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(yè) 【申請人地址】451150河南省新鄭縣城南七里閻 【申請人地區(qū)】中國 【申請人城市】鄭州市 【申請人區(qū)縣】新鄭市 【申請?zhí)枴緾N91100103.4 【申請日】1991-01-07 【申請年份】1991 【公開公告號】CN1055101A 【公開公告日】1991-10-09 【公開公告年份】1991 【授權公告號】CN1021405C 【授權公告日】1993-06-30 【授權公告年份】1993.0 【IPC分類號】A23L1/212; A23L19/00 【發(fā)明人】喬金碑 【主權項內容】1、一種夾香心果品的制作方法,其特征在于先將大棗(或山楂)脫核,然后在其中間夾入花生米(或炙蓮子、蜜山藥、芝麻酥、核桃仁、腰果)最后烘制成干焦果品。 【當前權利人】鄭州市新鄭縣食用菌罐頭廠 【當前專利權人地址】河南省新鄭縣城南七里閻 【被引證次數】11.0 【被他引次數】11.0 【家族被引證次數】1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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